第407章 契约
第407章 契约
对于绮罗郁金香这六大凶兽来说,冰火两仪眼虽然保护了他们,让他们免受天劫的恐怖威力,也让他们的修为增长极为迅速。
但是代价就是他们必须要待在冰火两仪眼之内,一旦离开,单是天劫就很有可能会置他们于死地。
“你就不怕我把唐门的人喊来吗?”绮罗郁金香无奈,最终选择了搬出唐门来压古月娜。
水火龙王的龙魂是仙草们的底牌,要不是情况危急,他们真的不愿意让唐门知道。
不料古月娜对此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“喊呗,反正水火龙王站在我们这边,要是水火龙王暴走,那这冰火两仪眼…”
古月娜没有继续说下去,只是挑了挑眉。
六大凶兽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难看,他们无法离开冰火两仪眼,但要是冰火两仪眼被毁灭了,那么他们失去了冰火两仪眼的庇护,留给他们的也只有死路一条。
“就算退一万步来讲,这块地方也是唐门的啊!”绮罗郁金香垂死挣扎道。
千古凰羽闻言道“很简单,那我们走,不过水龙王和火龙王的尸骨我们也要一起带走。”
这才是千古凰羽此行真正的目的,她一开始的打算就不是来选几个仙草就走,而是直接抢走整个冰火两仪眼。
“不可以!”
“香香你快想想办法!”
“没了冰火两仪眼我们全都会死的!”
“唐门怎么放了这么一个灾星进来?”
听闻连冰火两仪眼都要没了,几大凶兽顿时炸了锅,一个个心急如焚,再无之前的胜券在握。
“凰儿,可行吗?”古月娜问道。
古月娜并不怀疑千古凰羽能不能拿出相应的手段,作为曾经的至高神王,她拥有什么样的手段古月娜都不会感到奇怪。
但是古月娜真正关心的是以千古凰羽现在的修为,能否直接转移整个冰火两仪眼。
就算两大龙王的龙魂只有极限斗罗的水平了,但是他们的龙骨却还是神王级啊!
千古凰羽会给古月娜一个放心的眼神。
千古凰羽的目光从绮罗郁金香等人的身上扫过,笑道“你们虽然失去了生命,但是你们获得了自由啊!”
“你们不需要再依靠任何人,你们完全可以自己活在阳光下。”
“那这和让我们送死有什么区别?”绮罗郁金香喊道。
千古凰羽闻言挑了挑眉,叹了口气,道“让你们走,你们又不走,我们走你又不想让我们走,你到底想干什么呢?”
绮罗郁金香脸色铁青,道“我们需要一点时间讨论一下。”
千古凰羽道“十分钟,再多了我们就直接搬家走了。”
…
“香香,我们现在到底该怎么办?”烈火杏娇疏问道。
“跟他们走。”绮罗郁金香沉声道。
“那我们这不是羊入虎口吗?”听了绮罗郁金香的话,就连以往最镇定的地龙金瓜都坐不住了。绮罗郁金香道“那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?她们摆明了就是要把整个冰火两仪眼带走,我们要是不跟着去,那还能怎么办?”
“再说了,我们之前不也是一直活在唐门的庇护下吗?这次不过是把庇护的对象换成了传灵塔了而已。”
“可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?”八角玄冰草询问道。
绮罗郁金香无奈地翻了个白眼“那我们现在还有别的办法吗?她们是诚心要搬走冰火两仪眼,就算我们不和她们走,那我们还有活路吗?”
“说白了,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,要么跟着她们走后面慢性死亡。要么现在就离开冰火两仪眼,直接死亡。”
“就算把唐门的人喊过来,那又能怎么样呢?两大龙主和君生白打起来,不管谁赢对我们而言都是损失。甚至冰火两仪眼都将不复存在。”
…
十分钟过后,绮罗郁金香转身看向千古凰羽,道“我们跟你们走,但是条件和之前跟唐门的一样,你们要保护我们免受外界的打扰。”
“并且不能对冰火两仪眼过度的索取。”
千古凰羽挑了挑眉“你是不是搞错了一件事,冰火两仪眼现在是我们的所有物,已经和你们没关系了!”
绮罗郁金香道“如果我们这些仙草全死了,就算你强行把冰火两仪眼移走,想要再培养出真正有用的仙草至少需要上千年,你真的等得了吗?”
古月娜闻言,一股恐怖的气势突然从她的身上爆发而出。
绮罗郁金香面色巨变,眼睛骤然瞪大,他从古月娜的身上,感受到了一股源自于血脉深处的恐惧感。
古月娜冷冷道“现在你们可没有和我们讨价还价的资格,有了你们也只是锦上添。再说了如果没有我的允许,你们以为你们真的出的去吗?”
“我会帮你们免受外人的打扰,但是除此之外,我什么都不会许诺给你们。”
“要么同意,要么去死,选吧。”
古月娜作为魂兽共主,就连帝天都不会跟她去讲什么条件,几只杂草,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。
六大凶兽彼此对视了一眼,不甘与愤怒最终变为了求生的欲望,重重地点了下头,道“我们同意。”
“早这样不就好了吗?”千古凰羽笑着说道“以后我们可就是一家人了,别见外。不过在此之前,先签下这份契约吧。”
说着,千古凰羽便用魂力凝聚了一张由金色光点组成的契约,递到了绮罗郁金香面前。
契约的内容十分简单:
1.甲方为居住在冰火两仪眼内的植物系魂兽提供保护。
2.植物系魂兽要竭尽所能地满足甲方的要求。
3.若植物系魂兽没能满足甲方的要求,甲方可以自行斟酌如何处罚植物系魂兽。
4.若甲方没能提供良好的保护,植物系魂兽有权向甲方提出获得相应赔偿的申请。
5.在双方进行商务贸易时,甲方享有片面最惠塔待遇。
绮罗郁金香看着这份契约眼皮狂跳,暗骂传灵塔的无耻。
不过若是他用上显微镜的话,就会发现在第三条第二个字和第三个字之间,有一行极小的字迹:
本契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。
(本章完)